设为首页
联系我们
加入收藏
首 页 | 财经新闻 | 操盘必读 | 研究报告 | 每周证券 | 财会月刊 | 新智慧 | 财经法规 | 财经考试 | 软件下载 | 财经博客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财经考试-->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和中级资格考试(武汉考区)办理流程
发布时间[2018/4/26 15:07:00]  
一、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国家统一考试,由全国会计考办组织,每年举行一次。
二、考试报名
1、报名时间
具体报名时间以当年湖北省会计考办公布的报名时间为准,相关文件可登录湖北省财政厅公众网(http://www.ecz.gov.cn/)或武汉市财政局政务网(http://www.whczj.gov.cn/)查询。
2、初、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报考基本条件的,可参加中级资格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3、报名方式及流程
初级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资格后审;中级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资格现场审核。报名网址为:“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址:http://kzp.mof.gov.cn)和“会计行业管理网”(网址:http: //www.acc.gov.cn)。
报名流程图分别如下:
为了维护考试秩序,考生应按照会计从业资格证属地或身份证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选择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不能跨地区报名。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要求考生本人自行报名,不受理他人代报。考生因报名信息及上传相片有误没有及时修改而影响考试的,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4、报名收费
根据湖北省财政厅鄂财会发[2015]24号文件规定: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无纸化)每科60元。
三、考试安排
1、考试科目
初级资格:《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
中级资格:《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
2、准考证打印
在当年湖北省财政厅公布的准考证打印时段内(准考证打印时长一般为十天左右,通常在开始考试前二天关闭准考证打印窗口,考生应尽早打印准考证),考生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址:http://kzp.mof.gov.cn)或“会计行业管理网”(网址:http: // www.acc.gov.cn),在准考证打印模块中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须采用激光打印机打印,相片、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等要素应清晰无误。
考生不得自行修改准考证上的任何信息、不得擅自变更准考证的字体、式样、照片等,准考证正面、背面不得载有任何其它信息。
考生应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信息,发现有误,应在准考证打印截止前,携带相关证件到市会计考办核实修改。
3、考试方式、时间
初级资格考试实行无纸化考试,《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间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间为1.5小时,两个科目考试时间共计3.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分别计算考试成绩(时间不得混用)。
初级资格考试的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考生不能更换考试时间及场次。
中级资格考试实行无纸化考试。
《财务管理》、《经济法》考试时长各2.5小时,《中级会计实务》考试时长3小时。具体考试时间以当年文件公布的考试时间为准。
4、考试教材
全国会计考办一般每年都会修订、编印当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及考试教材,考生本人可根据自身实际自愿选择购买,购买方式为报名时在网上征订。
5、考试成绩公布、查询
省会计考办根据全国会计考办下发的成绩数据向社会公布考试成绩。考生查询成绩登录“湖北省财政厅公众网”(http://www.ecz.gov.cn),具体公布时间以当年文件为准。
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分数提出疑义,应于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20日内,向武汉市会计考办(汉口解放大道1503号,武汉市财政局大楼左侧)提出书面申请。我市集中上报省会计考办后,将按省会计考办提供的信息,向考生提供相关科目的具体分值。
四、合格发证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财政和人社两个部门共同组织。按照我市职责分工,合格考生的发证事宜由市人社职改部门负责。有关办证的具体事项,考生可登陆“武汉人事考试网”查询“证书办理”栏目,也可直接致电询问,电话:027-82402013(市职改办)或027-82618011(市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
附:武汉市各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联系方式
注:本服务指南如与当年公布的考试报名文件有抵触的,以当年发布的文件为准。
武汉市会计考办
2016年4月

附件
武汉市各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联系方式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广告征订| 网站导航 | 信息反馈

本站部分资料来源于互联网,如侵犯您权益,来函即删,谢谢合作

中华财经网 版权所有
鄂ICP备 05001292
地址:武汉市西马路2号院内3号楼 邮编:430015 
电话: 027-857777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