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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买卖或租赁房产小心人财两空牢底坐穿
发布时间[2014/8/13]  
       最近,上海浦顺房地产有限公司、上海四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李卫星(以下简称涉案公司)“包租返租、约定回购”的行为,被上海市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九年。虽然他的公司有房地产买卖和租赁资格,但法院认为他没有金融牌照,公开向不特定群众出售、出租公司名下商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禁止非金融机构向社会公众揽储吸存的规定,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李卫星有期徒刑徒刑九年,并处公司和个人罚金合计450万元。买卖和租赁合同无效,没收拍卖所有公司财产。

       3300多业主之前购买和租赁被告公司商铺的合同也被定义为“非法”而作废,购买和长期租赁商铺的业主,不仅无法获得商铺,而且还把钱打了水漂。

       买卖商铺要小心了!不仅要规避涨跌风险,还要规避法律风险。

       大家要注意了,包租不是商业行为,是金融行为,一定要有金融牌照才行。

       实际上,中国很多房地产和经纪公司,那怕个人把他人的房产约定整体收购或租赁然后进行转租或转卖的行为普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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